胜业电气(9201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胜业电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职权与流程 - 独立董事六项特别职权,前三项行使需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组织 - 公司证券部为专门会议准备包括财务报告等资料[9]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免除[12] - 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表决一人一票,非现场扫描件有效[12][1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独立董事签字,保存至少十年[13]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