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6年8月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2年7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0万元,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7][11] - 公司由十堰恒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发起人以2015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值出资折合股份1476.96万股[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周祥成认购股份684万股,占比46.31%[13] - 发起人万美华认购股份504万股,占比34.13%[13] - 发起人十堰合泰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76.96万股,占比18.75%[13] - 发起人万美坤认购股份12万股,占比0.81%[13] 股权相关规定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6] - 单个受让方受让不低于公司总股本5%股份的转让属特定情形[1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9]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监事会等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35]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4]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0]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1]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74]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84]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4]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总额不得超公司净资产20%,单项不得超10%[87] 管理层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不超聘任其的董事会任期[9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多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101]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0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0日前送达全体监事,临时会议提前24小时通知[109][111]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半年度财务报告,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季度财务报告[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11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5]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28][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1]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139]
恒进感应(838670) -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