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激励计划规定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规定[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计划拟定与内容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2]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利于提升竞争力[3]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指标作对照不适用选不少于3家对照公司规定[3] - 已说明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 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31] 相关意见与合规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7]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均符合规定[37]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