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82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426.40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426.40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认购6930万股,方利强认购3535万股,李敏认购1265万股[18] - 2012年12月15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股份总数为15246万股[19] - 2015年2月15日,方利强转让7396598股股份给其他股东[21] - 股份转让完成后,方利强持股70373402股,持股比例46.1585%;李敏持股27830000股,持股比例18.2540%[22][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35]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的权利[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4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42][14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0] -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为当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154]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2]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72]
诚邦股份(603316) - 诚邦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