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修改后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2]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股本相关 - 2021年6月8日同意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10] - 转增前总股本20,328万股,转增后为26,426.40万股[1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4]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4] - 上市交易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监高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5] - 股东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5]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21] 股东大会职权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事项[8] - 董事会等报告、利润分配等方案需普通决议通过[30][10] - 发行公司债券需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10] 董事相关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不能担任董事[32][33]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1] - 董事辞职相关规定及责任[12] 公司组织架构 - 设总裁1名,副总裁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9]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决议需过半数通过[4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47][48] 公司资本与合并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57] 公司减资与解散 - 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58] - 公司亏损可减资弥补,减资后公积金达50%前不分配利润[59]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18] 其他 - 修改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21]
诚邦股份(603316)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