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6,944,575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6,944,575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6400万股,占比64%[14]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认购2500万股,占比25%[14] - 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831万股,占比8.31%[14] - 倪强认购134.5万股,占比1.345%[14] - 廖剑波认购134.5万股,占比1.345%[14] 股份管理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7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7] 董事会权限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多项指标[73]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87]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7] 监事会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设主席1人[9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8][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2]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8]
得邦照明(603303)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