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4001万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 修订前注册资本40,001万元,修订后为52,001.30万元[3] - 修订前股份总数40,001万股,修订后为52,001.30万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下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9]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等分别报送并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3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5]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相应比例同意[3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