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4001万股普通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1.30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001.30万股,均为普通股[26]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林木勤认购198,967,411股,持股比例56.8478%[24] - 天津君正投资认购35,000,000股,持股比例10.0000%[24] - 深圳市鲲鹏投资认购25,759,234股,持股比例7.3598%[24] - 林戴钦和林木港均认购20,885,866股,持股比例均为5.9674%[26] - 蔡运生认购9,282,607股,持股比例2.6522%[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7]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3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利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44] 公司收购与注销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0]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16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7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7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72]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60天通知[18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