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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SH:605499)2025-03-07 20: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主持人推举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过半数董事或成员推举主持[29]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3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2]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6] 特殊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会议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9]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1]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43]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7][48]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