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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园林股份园林股份(SH:605303)2025-03-09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30.935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123.740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9325.26万股,股本总额9325.26万元[13] - 公司设立时,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840.26万元,占比84.08%[13] - 公司设立时,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85.00万元,占比15.92%[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23.74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3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5][36]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5][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3] 董事、监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可由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5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5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拟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6] 董事、监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首席执行官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 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63] -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时应书面说明是否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期间不符应报告[64]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6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意图及候选人简历[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6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75] - 董事会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7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8] 管理层与监事会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0]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80] - 监事的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1]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9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6]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相关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 - 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98]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变更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才可存续[114]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4] - 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15]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