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监事会提议[15][16]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主持[1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涉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特定事项的临时提案,提案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10天递交董事会审核公告[21] - 董事会对股东提案审核遵循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21][22]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不含会议当天)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不含会议当天)通知股东[2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8]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董事(非职工代表出任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2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出[24] 会议相关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0] - 会议登记可采用现场登记结合信函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33]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34]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受托人信息等内容[34] 会议组织与管理 - 股东会会务筹备由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文件准备由其拟定并组织完成[37] - 股东会召开中出现干扰等行为,公司应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39] - 股东要求发言需在会议开始后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口头发言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43] - 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不得超过十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五分钟[44] - 回答股东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45] 投票权与决议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选举与表决 - 公司选举董事和监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50][5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开投票[51]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52]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不计入有效票总数[53] - 关联股东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 监票与记录 - 投票表决前推选三名监票人,其中监事一名,股东代表两名[5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8][59] 决议执行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监事会实施事项由监事会召集人组织实施[60] - 利润分配等方案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或转增事项[60] - 股东会决议按《上市规则》披露,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6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信息、股东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60][61] 资料保管与规则制定 - 股东会资料由证券部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4] - 本规则制定、修改由董事会提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与章程一同生效[67]
嘉应制药(00219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