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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0021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应制药嘉应制药(SZ:002198)2025-03-11 18:46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含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7]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会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1] 董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书面决议需全体董事传阅,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生效[16]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表决,未做选择视为弃权[18]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赞成票[21] 对外担保规则 - 非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19] - 非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9] - 单笔担保额未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可担保[1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21] - 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全体成员/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书面同意[21] 其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