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股权激励规模限制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2] 激励权益比例与有效期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的规定[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限制性股票归属规定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4]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4]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4] 股票期权行权比例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35] 合规意见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36]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等[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