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000958) - 电投产融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分红政策 - 未来三年为2025 - 2027年[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支出最低20%[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票股利等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情形包括法规变化、不可抗力致亏损等[12]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4] 规划相关 -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可修订[14] - 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可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4] 其他 - 公告由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