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31日履行重新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177840339L[7] - 公司1997年9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2005年7月4日终止上市,2005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2021年11月17日在深交所重新上市[8][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9,524,678元[11]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9,524,678股,股份总数也为779,524,678股[21][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27] - 公司在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有公开集中交易等[24][2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2]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1]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公司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43] - 公司审议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上(含50%)的借款事项及相关资产抵押、质押事项[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48]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6人)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7]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即3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0] - 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期满可任董事但非独立董事[123] 其他人员相关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需掌握多方面专业知识[13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0]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150]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6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公司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6]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5][176]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8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
汇绿生态(00126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