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2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043%[6][29][30] - 首次授予不超过52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760%,占授予权益总额84.0510%[6][29][30] - 预留授予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283%,占授予权益总额15.9490%[6][29][30]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49人[7][25] - 参与激励计划对象不包括特定大股东及其亲属[8]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7][33]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9][34]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6]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审核及公示说明[26]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期失效[25] 限售与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36]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5%、30%、25%[38] - 若预留授予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限售与解除限售同首次授予[37][38] - 若预留授予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39] 授予价格情况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60元/股[7][43] - 首次授予价格为特定交易日均价50%中的较高者[44] 业绩考核情况 - 首次授予上市公司层面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以2024年为基数)[50][57] - 预留授予若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披露后授出,2026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30%(以2024年为基数)[51] - 首次授予子公司层面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以武汉钧恒2024年为基数)[52][57] - 预留授予若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子公司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披露后授出,2026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60%(以武汉钧恒2024年为基数)[53] 考核结果与回购情况 - 激励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56] - 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年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51][53] - 激励对象考核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5] 特殊情况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60]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60]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62] - 配股时,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63] - 缩股时,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n[63] - 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P>1)[63] 特殊情况处理 - 信息披露文件违规,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对象返还权益[73]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损害公司利益变更,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74] - 激励对象成为特定人员,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5] - 激励对象离职,已满足条件可解除限售,未满足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75] - 激励对象退休,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5]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满足条件可解除限售,未满足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持有,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6]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满足条件可解除限售,未满足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6] -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一般为授予价,特定事项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79] 子公司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持有其51%的股权[14]
汇绿生态(001267) - 汇绿生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