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华海诚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资[1] 发行可转债情况 - 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条件[2][3][4] - 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情形[4] 说明日期 - 说明日期为2025年[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资[1] 发行可转债情况 - 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条件[2][3][4] - 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情形[4] 说明日期 - 说明日期为2025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