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案接收与评估 - 接收和整理1%以上股东关于董事、高管人选提案[7] - 支持公司至少每两年评估一次董事会表现[8] 独立非执行董事重选 - 任超9年重新委任需说明独立原因,由股东审议[8] 会议相关 - 主任委员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选任流程 - 选任董事、总经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广泛搜寻人选[16] - 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并进行资格审查[1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总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6]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跟踪了解董事、高管工作情况[18]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19] - 可向董事、高管提出质询[20] - 对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20]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 细则规定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上市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