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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000062)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
深圳华强深圳华强(SZ:000062)2025-03-13 19:16

公司股份 - 公司1997年1月20日首次发行普通股1800万股,优先股0股,2000万股于1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5909322元[6] -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045909322股,发起人股份740045151股,占比70.76%[16]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61797股,占总股本0.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4547525股,占比99.87%[18]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5]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计划等,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公司在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天通知[122][123]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130][131][133] - 本章程于2025年3月12日由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