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6039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6]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财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6]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6][17]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1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对资料负责[35][36]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变更信息、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无法按时可先发提示公告[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当日评估处理[31][33] 保密与豁免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属内幕知情人,公司提示其保密[47][48] - 信息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需满足条件[51][52] 其他规定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规定,违规责任人受处分[54][59] - 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应披露,“及时”指两日内[6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