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03.84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303.84万股,均为普通股[19]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顾维持股4047万股,持股比例41.6487%;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40万股,持股比例24.0815%;时乾中持股927万股,持股比例9.5400%等[19]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34]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5][4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0]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1] - 关联交易表决按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效,特别决议事项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且股东大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0]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91]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8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9]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进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0]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且过半数通过决议,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2]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主持股东大会等职权[96][9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04] 管理层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9]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114]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23] -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5]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6]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3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3]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7][14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4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6][157]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6][15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依照章程修改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2]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公告[164]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65]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70] -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176]
雪祺电气(001387) -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