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南京医药南京医药(SH:600713)2025-03-14 19:32

激励计划通过条件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12] 公示与授予时间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9]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确定授予日[14] 终止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19]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19]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激励计划按规定继续执行[21] - 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需返还权益[21] 激励对象变动处理 - 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等情况,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加利息回购注销[22] - 激励对象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按规定程序处理,非执行职务则回购注销[23] - 激励对象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指定财产继承人继承[24]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回购注销[25]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25] 会计处理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7] - 授予日根据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28] - 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29] 解除限售与税费 - 解除限售日达到条件可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则按规定处理[30] - 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公司代扣代缴[30]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32]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33] 发布信息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