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603860) -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中公高科中公高科(SH:603860)2025-03-17 18: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8万元,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7][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6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发起人认购5000万股[12][13] 股权结构 -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潘玉利、赵怀志各持股10%[12] - 赵延东持股2.55%,王松根持股1.41%[12]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公司决策程序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17] - 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经股东会决议[1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84] - 董事会行使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8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10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7]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需经审计[111] - 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