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000563) - 董事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金融或法律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原则上召开一次,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4]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16] 日常工作 - 日常办事机构每季度应制定下一季度履职计划[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