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等不得转让股份[4]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等不得转让股份[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等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6] - 季报等公告前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信息[10]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两日内申报[10] - 离任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报告监管机构[22] - 违规责任人担责说明并提交监管机构[22] - 造成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