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国良)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2次[3]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7次,审议通过议案57项[3]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3]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3次董事会战略等会议,发表33项审核意见[4] - 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4] - 2024年4月25日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聘任程茂玖为总会计师[14] - 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建设安徽六安电厂项目及设立子公司议案[19] 关联交易 - 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审批和执行合规[9] - 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定价公允[9] - 对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9] - 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无资金安全问题[10]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选举潘红霞为公司董事、姚直书为独立董事[17] - 报告期内聘任程茂玖为总会计师,王绪民、张学锁为副总经理[17] 财务与分红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担保总额未达净资产50%[21] - 2024年以2023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22] - 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4,535,480,263.67元结转下一年度[23] 信息披露 - 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经营数据和业绩快报公告[21] - 2024年每季度披露煤炭、电力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21] 承诺履行 -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违反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