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1][2][5] - 公司自印发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可提前执行[2] - 变更对当期报表无影响,不追溯调整,无重大影响[6]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1][2][5] - 公司自印发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可提前执行[2] - 变更对当期报表无影响,不追溯调整,无重大影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