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怀锦)
董事会会议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10次,通讯参加7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3] - 2024年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审议议案28项[3] - 2024年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议案4项[3] - 2024年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案1项[3] - 2024年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案3项[3] - 2024年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审议议案7项[3] 报告与审计相关 - 2023年度报告编制召集2次审计委员会审核议案[4] - 2024年按要求披露4期定期报告及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8] - 2024年度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8] 公司变动情况 -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收购情况[6][8] - 2024年无因非准则变更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9] - 2024年董事会未新提名高级管理人员[9] 薪酬与激励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2023年度高管报酬[9] - 2024年审议通过多项董高报酬及考核议案[9] - 依规为董高发放薪酬并披露信息[10] - 2024年度无股权激励计划[1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参加上交所2024年独董后续培训[10] - 独立董事为公司发展提建议促规范运作[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