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与回购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690,613,909.90元,占净利润比例为33.99%,较2023年提高2.70个百分点[7]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拟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890,613,909.90元(含) - 1,090,613,909.90元,占净利润比例为43.83% - 53.68%[7] 担保与业务额度 - 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56.83亿元(或等值外币)[11] - 2025年套期保值业务预计资金额度累计不超过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最高持仓规模不超过年度预算的原料采购量或钢材销售量的30%[12]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6,908,632,49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493,400股后剩余6,906,139,099股[7] 规划与制度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10] 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15]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请求诉讼[17] -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董事会应解除协助侵占资产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17] - 经公司董事会或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股东大会应罢免协助侵占资产的监事职务[17] - 经公司监事会或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股东大会应罢免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职务[17] - 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多项重要事项[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8] - 审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需审议[18] - 有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8] - 独立董事等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8] - 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东会[19] -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等相关规定[19]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20]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 -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当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最低得票数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21]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1] - 公司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为2年[22]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23]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 - 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行会议,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的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23] - 例行会议应于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或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多种情形[23]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3]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相关审查规定[23]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规定[2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议规定[24] - 公司党委、纪委的组成、任期等情况[26]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害,公司或其本人需担责[26]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负责多项工作[27] - 标的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案件需处理并追究责任[28]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职工总数的2%比例配备[28]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的比例纳入年度财务预算[29]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9]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2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及债权人相关权利[30][31]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31] - 公司按规定弥补亏损后仍亏损,可减资弥补及利润分配规定[31]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及债权人申报债权规定[31] 报告与审计 - 公司组织编制《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3]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4] -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34] - 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进行评估审计[3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险评估审核报告[35] - 《2024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35]
华菱钢铁(000932) - 监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