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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购(00202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ST易购ST易购(SZ:002024)2025-03-21 19:32

募集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7] - 募集资金使用超5000元,须公司总裁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支付或划拨[11] 投资项目管理 - 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3] - 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13]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不超总额30%[15]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22]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还需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4]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对半年度、年度情况出具专项报告[2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报告[24] 闲置资金使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特定结论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结论,董事会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年报披露[25] 保荐机构职责 - 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5] - 年度结束后对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出现特定鉴证结论,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5] - 与公司约定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5] - 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6] 人员责任 - 董监高督促规范运用募集资金,不得参与改变用途[28] - 对违规责任人按制度处分,致损失担责[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条款失效[30]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