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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购(00202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ST易购ST易购(SZ:002024)2025-03-21 19:32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公司原则上应在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会解聘应具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12] 任职限制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人员需满足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条件[6][11]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应1个月内终止聘任[1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4] - 公司聘任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