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购(0020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0]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需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0] 责任分工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并及时报告[15] - 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签保密协议或获承诺[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15] 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买卖股票、泄露信息或谋利[15] - 知情人应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资料,防止被调阅拷贝[16]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18]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核实后追究责任并2个工作日报送[18] - 董监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发生因内幕信息买卖股份行为[1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