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3006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 审议规则 - 6种交易情形之一须经董事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须经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7]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10日、3日提交书面通知[18] 会议要求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变更定期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1][2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原则限制,一名董事不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视频等方式[29]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事项另有要求[30] - 董事回避时会议和决议通过条件不同,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32]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条件无重大变化[32]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3]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纪要、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35][36][37] - 公司相关人员执行决议,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35] - 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