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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3006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广和通广和通(SZ:300638)2025-03-21 19: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8]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18] - H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二十一天完成并披露[18]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8] - H股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8] - 股权变动月报表应在不迟于每月结束后的第五个营业日早市或任何开市前时段开始交易(以较早者为准)之前30分钟披露[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9]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20][23]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特定情形下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21][23]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3] -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披露相关情况[23] - 董事等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5]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5]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46]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公司应及时报送并披露[28] - 重大事件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及时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应在董事会等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监高知悉并报告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资料[3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说明原因[36] - 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37] 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2]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4] 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披露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于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前3 - 5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47]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监事会审核并提书面意见,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1][52]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编制和披露[53]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再向交易所申请并提交文件,审核登记后在指定媒体披露[54]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6]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财务负责人配合财务信息披露工作[56][57]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向深交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务[57] 股东与内幕信息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3][6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4]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64]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68] 信息披露职责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58]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60]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61] - 监事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进行监督[62]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5] 档案管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证券部负责[7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由证券部存档保管[72] - 以公司名义对证券交易监管机构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相关文件由证券部存档[72] - 公司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收到后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73] - 上述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4]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76] - 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致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7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78] - 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