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4]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起施行,允许提前执行[4]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财务和经营[3] - 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4]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起施行,允许提前执行[4]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财务和经营[3] - 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