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600874)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股权激励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0年11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0年12月16日收到天津城投集团同意批复[12] - 2020年12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1年1月21日确定首次授予日,授予155名对象1217万份期权,行权价6.98元/股[12] - 2021年12月21日确定预留授予日,授予17名对象134.80万份期权[13] - 2023年2月22日注销15名对象216.55万份期权[15] - 2025年3月21日出具法律意见书[11] 激励计划调整 - 激励对象人数由155名调为140名[15] - 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1217万份调为1000.45万份[15] - 调整后行权价格为6.72元/股[16] - 预留激励对象人数由15名调为14名[22] - 预留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调为262665份[22] 业绩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63.6%,未达业绩考核要求[25] - 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70%且不低于同行平均[24] - 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0%且不低于同行平均[24] 行权与注销 - 每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为1/3[1] -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137名对象获授3204914份期权[1] - 预留第三个行权期14名对象获授262670份期权[1] - 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行权3467584份期权需注销[1] - 1名对象身故,40000份期权将被注销[22] -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自2025年1月21日起算[24] - 预留第三个行权期自2025年12月21日起算[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