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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3000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3月)
中元股份中元股份(SZ:300018)2025-03-24 19:17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3月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2]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内容[13]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6] 活动规范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20]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召开股东会要为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2] - 公司可在股东会通知发出后至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征询意见[22]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站地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时及时公告[25][36] 网站管理 -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不得刊登传媒报告和分析师分析报告[26] 交流方式 - 公司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重要问题答复整理后在网站刊载[26] 会议活动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2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9]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应知会董事会秘书[31] 现场参观 - 公司安排现场参观时应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34] 顾问聘请 - 公司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但不能由其全权代表公司对外发言[38] 信息提供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应平等提供资料[40] 媒体披露 - 公司应在监管机构规定媒体先披露信息,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并适当回应[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