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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 - 常友科技公司章程
常友科技常友科技(SZ:301557)2025-03-24 21:1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2025年3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110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4307871元,刘文叶认缴700万元占70%,刘波涛认缴300万元占30%[5][9][10] - 公司股份总数44307871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注销期限依情形而定,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利与股东大会 - 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需报告[20][22] - 股东大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如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25]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31]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多项职权,会议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3][7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开会一次[77][84][8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财报,分配利润时提取10%法定公积金[88]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不同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9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和解聘[99] - 章程自上市生效,修改需股东大会审议[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