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订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政策[1] - 拟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3][4]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4]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