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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 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688052纳芯微(688052)2025-03-26 19:30

上市与股本 - 2022年3月1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2] - 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52.8433万元[2] - 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4252.843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股份管理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1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从3名增加到4名[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定期会议次数由2次修订为4次,会议通知提前天数由10日修订为14日[32]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A股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36] 制度修订 -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自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42] - 公司对14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形成草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