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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688052纳芯微(688052)2025-03-26 19:33

关联人信息 - 董事、监事等需将关联人情况及变化告知公司,公司填报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以上[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或不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7]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与关联法人)的交易(除担保)及时披露[8] 重大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8]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财务资助与委托理财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已履行义务的交易不再累计[9] 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已履行义务的交易不再累计[9]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0] 独立董事与董事会 - 公司拟进行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1]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2] 免审议和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2] 关联界定 - 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有多种情形界定[14][15]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明确范围[1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5]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于港交所主板上市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