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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688052纳芯微(688052)2025-03-26 19:3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4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变更通知[14]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委托出席时,一名董事不得超2名委托[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9]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举手或书面等方式表决[25]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5]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21] 会议通过 - 审议议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票通过,有规定从规定[27]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0] 会议限制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表决提案,应提交股东大会[30] - 提案未通过,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3] 会议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4]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出审计草案,分配后要正式报告(现金分红可免)[32]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H股上市日生效,修改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