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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377宁沪高速(600377)2025-03-26 20: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49.47亿元,建议每股派息0.49元,占净利润约49.90%[10] 财务决策 - 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年度酬金346万元,含财务审计费250万元、内控审计费96万元[18] -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金融产品,单机构年度发生额不超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总计不超38.5亿元,有效期1年[19] - 注册发行规模不超4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20] 融资安排 - 控股子公司锡太公司、丹金公司分别与江苏交控签署统借统还资金使用协议,融资余额均不超10亿元,协议期3年[22]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1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三年[23][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2.1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最长10年[25] 金融合作 -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展三年金融业务合作,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5亿元,集团财务公司给予公司不低于50亿元综合无抵押授信额度[26] - 集团财务公司与公司金融服务协议下其他金融服务最高年度服务费上限为500万元[28] 关联交易 - 多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通过,部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所有董事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或更佳条款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61][63] - 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累计计算达到披露要求,费用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5%[63] 股份发行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不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日已发行A股股数20%及H股股数20%的股份或可认购相关股份的证券[65] 其他决策 -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投保费用不超过20万元[67] - 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超过300万元[69] -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2025年ESG工作行动纲要》议案表决通过[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