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 公司设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变更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或至少三位且含一名会计/财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符合相关要求及额外条件[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与履职 - 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6年[11]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履职规范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0]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2] - 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半数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3] - 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5] 补选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人数不符或缺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董事会秘书确保其与相关人员沟通[3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津贴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0]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修改需批准,由董事会解释[40][41]
康龙化成(300759) -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