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2月5日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由1,777,786,009股增至1,778,195,525股[1] - 2025年2月5日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7,786,009元变更为人民币1,778,195,525元[1] - 修订后章程中,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78,195,525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301,537,125股,H股股东持有1,476,658,400股[3] 股东与会议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处置股份致所有权或实质控制权转移或受限,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下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书面通知[4]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监事会书面同意[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5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相关股东书面同意[6][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相关股东书面同意[6][7] - 监事会不同意或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费用由公司承担[6][7]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需提供持股证明[8] - 股权登记日在册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可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8]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召集并担任主席,董事长不能出席由副董事长召集担任,两者均不能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 -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 董事会秘书规定 - 有《公司法》规定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等8种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0] -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4种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10][11]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1]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 - 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1]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2]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2]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2]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按前项规定处理[12]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12] -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士经办变更登记程序[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2]
康龙化成(300759) - 关于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