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任职申报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等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买卖通知 - 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前20个交易日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9][12] 买卖批准与有效期 - 公司需在董事要求批准买卖证券后五个营业日内回复,获准买卖证券有效期不超接获批准后五个营业日[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 所持本公司股票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卖出[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5] - 所持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7] 违规收益处理 - 违反规定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规定[19] 禁止买卖期间 - 公布年度报告、年度业绩公告前60日内等禁止买卖[20] - 半年度报告等前30日内等禁止买卖[21]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禁止买卖[21] 减持股份规定 - 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事件申报时间 - 事件(一)至(六)相关申报须在知悉事件发生当日后3个营业日内作出[28] - 事件(七)至(八)相关申报须在事件发生当日后10个营业日内作出[28] 登记册管理 - 公司须存备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权益及淡仓的H股登记册[28] - 相关H股登记册应在每次董事会会议上可供查阅[29] - 相关H股登记册须在公司周年大会开始时提交并公开供出席会议人士取览[2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9] - 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监高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由董事会决定[35]
康龙化成(30075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