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301601)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 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 部分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 原因如下: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惠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