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娜)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列席参会[4]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7次[4]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5]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亲自出席[6] - 2024年独立董事召开2次专门会议并全部出席[6] 制度与履职情况 - 2024年3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6]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履职16天,满足不少于15日要求[9]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8] -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无损害中小股东权益行为[9] -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及时回复问题[9] - 独立董事及时学习新规章制度及参加培训[10] 议案审议与决策 - 2024年3月4日审议通过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议案[12] - 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选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14] - 2024年11月12日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2024年11月12日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议案[16] - 2024年3月4日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16] 选举与聘任 - 2024年11月29日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15] - 2024年11月29日选举尧子女士为董事长,聘任丁耀良等人为公司副总裁等[16]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2] 资金管理 - 2024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完毕并注销专用账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