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600320) - 振华重工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3][4]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5][6] - 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7] 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含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资产总额占比94%,营收占比90%[7][8] - 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包括预算、采购、销售等[9] - 重点关注销售与应收账款、存货管理高风险领域[10]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一致[14][16] - 2024年度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定量)基准调整为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14][16] - 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17]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19] - 日常运行中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可能有一般缺陷,风险可控[18][19]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无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重要缺陷[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