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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688228)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开普云开普云(SH:688228)2025-03-27 19:22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22%,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留30.00万股[3][11]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5名激励对象100.00万股,预留授予25名激励对象25.00万股[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9名激励对象52.00万股,预留授予4名激励对象13.00万股[7] - 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6名激励对象134.70万股,尚未归属[8]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0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2.27%[12] 激励计划相关比例与限制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20%[11] - 2025年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1%[11] 股份登记情况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6]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7] 董事获授情况 - 董事、总经理严妍获授股票期权数量4.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3.00%,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07%[14]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8]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应在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8] 等待期与行权期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19] - 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50%[20] 股份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行权价格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部分)为每股57.84元[22] 考核目标 - 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基数的115%、触发值为103%,净利润目标值为基数的180%、触发值为160%[26]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为基数的120%、触发值为138%,净利润目标值为基数的220%、触发值为200%[26] 行权比例计算 -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Am或净利润B≥Bm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100%;An≤A<Am或Bn≤B<Bm时,X = A/Am100%或X = B/Bm100%;A<An且B<Bn时,X = 0[26][27]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60%、0%[28] 其他考核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30] - 本激励计划与前两者考核年度在2025年、2026年重叠,且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存在低于前两者的情形[30] 授予与行权条件 - 股票期权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24] - 股票期权行权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任职期限12个月以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25][26][28] 业绩不达标处理 -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取消行权并注销[27] 战略布局 - 公司处于业务转型期,围绕“AI算力+智能体+智慧应用”战略布局人工智能新领域并加大研发投入[3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34]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34] 激励计划实施时间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36] - 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36] 预留权益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37] 期权数量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1+n)[38] - 配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P1×(1+n)÷(P1+P2×n)[38] - 缩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n[38] 公允价值计算参数 - 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计算标的股价为57.70元/股,有效期为1年、2年[41]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9.0817%、16.5032%,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股息率为0[42] 摊销费用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20.0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670.75万元[42] - 2025年预计摊销费用为318.15万元,2026年为288.09万元,2027年为64.51万元[42] 其他规定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4][4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获授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等[46]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4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有特定情形限制[48]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并注销[48]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激励计划不做变更[49] - 公司出现合并、分立情形仍存续[50] - 信息披露文件问题致不符合条件,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已行权需返还权益[50]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按原程序行权;因不当行为变更职务或解除关系,未行权期权终止并注销[50]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并注销,离职前需支付已行权期权个税[51]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保密义务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按原程序行权[5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股票期权可按原程序行权,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行权条件[51]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并注销,离职前需支付已行权期权个税[52] - 激励对象身故,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52] - 激励计划未规定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52]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53]